(一)学生工作部(团委)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党委、行政的决定,负责实施学生日常管理,制定相关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对全校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品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思想教育等工作。
三、负责对全校学生开展国防教育、劳动教育、形势任务教育等工作。
四、负责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做好辅导员与学生干部的选聘、培训、考核评价、激励表彰等相关工作。
五、负责调查研究学生的思想动态和行为动态,及时处理学生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六、负责全校学生的学籍管理及相关工作。
七、负责组织学生评优、开展违纪处理、强化学风建设等工作,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育人环境。
八、负责学生的奖、助、勤、贷的评定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心理健康档案建立、心理咨询工作。
十、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二)校团委 岗位职责
一、负责引领青年思想,服务学生成长,维护学生权益,指导学生会、社团,举办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等工作。
二、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全校共青团工作的基本方针和总体思路。
三、组织团员青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通过多种形式对全校团员青年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
四、抓好组织建设,积极开展团建创新和推优工作,开展团组织及团员青年的创先创优活动,树立先进典型。
五、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提高大学生的审美能力和文化艺术素养。
六、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增强社会责任感,提高服务社会的本领。
七、加强团干队伍建设,关心团员青年的思想、工作、学习与生活,负责团干部考评及相关培训工作。
八、做好校学生会和各种学生社团的指导、监督与管理工作,加强学生骨干队伍建设。
九、围绕团的思想建设目标,开展宣传、调研和理论研究工作,组织有关共青团工作交流活动。
十、完成学校及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