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全面加强党对教材工作的领导,规范和加强学校教材管理,打造精品教材,切实提高教材建设水平,根据《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 号)(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教材是指供学校课堂和实习实训使用的教学用书,以及作为教材内容组成部分的教学材料(如教材的配套音视频资源、图册等)。
第三条 所用教材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要求,体现中国特色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根中国大地,站稳中国立场,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学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成为担当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第四条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以及其他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教材和涉及国家主权、安全、民族、宗教等内容的教材,实行国家统一编写、统一审核、统一使用。专业课程教材在政府规划和引导下,注重发挥行业企业、教科研机构和学校的作用,更好地对接产业发展。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学校设立教材选用与建设委员会,主任由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教学副校长、党委宣传部部长担任;教务处处长、各二级学院(部)主要负责人、专业带头人、一线骨干教师、行业企业专家、思政课教师代表担任委员。各二级学院(部)成立二级教材选用与建设委员会,主任由二级学院(部)党组织书记、院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教学副院长担任;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骨干教师、行业企业专家任委员。
第六条 学校党委对本校教材管理工作负总责,将教材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定期进行意识形态研判,统筹规划,宏观管理。教材选用与建设委员会对教材选用进行监督与评审,每学期对下学期教材工作进行审核。
第七条 教务处负责综合协调,制定学校教材管理与建设相关制度与规范,发布教材选用通知,按要求做好教材使用情况统计与筛查,以及学校教师编写教材立项备案及组织审查工作。
第八条 二级学院(部)建立健全教材内部管理与使用制度的细则和流程,设立专人负责教材管理工作,具体落实教材选用、审核等工作。
第三章 教材选用原则
第九条 思想政治原则。选用教材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中职思想政治、语文、历史三科,必须使用国家统编教材。高职必须使用国家统编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第十条 择新择优原则。教材选用应优先考虑教育部规划教材、国家级重点建设教材,以及国家级规划教材、国家级及省级精品教材、教育部精品教材、行业部委统编教材、校企合作开发教材等各类获奖教材。同时,应选择近三年出版(再版)或印刷的新教材,以及知名出版社出版的教材。
第十一条 科学规范原则。教材内容与时俱进,反映专业领域最新的理论与实践成果,具有科学性与前瞻性;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要求,体现行业产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鼓励选用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校企合作新形态教材。
第十二条 不允许选用盗版、盗印教材;不允许非正常渠道出版发行的教材进课堂。明确境外教材选用清单,如选用境外教材,按照国家有关政策逐级审核、备案。
第四章 教材选用程序与要求
第十三条 教务处按照学校教学总体安排发布教材预订通知。教材预订每年集中安排3次。一般为每年六月发布秋季教材目录,九月初发布新生教材目录,十二月发布下一年春季学期教材目录。
第十四条 各二级学院(部)在接到教材预订通知后,各专业教研室依据人才培养方案、专业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等,对教材思想性、科学性、适宜性进行全面审核,把好文字关、插图关、版权关,审核所属教研室主讲教师推荐使用的教材,填写《伊春职业学院教材选用审批表》(附件1)。各二级学院(部)教材选用与建设指导委员会把好政治关、学术关,将确定选用教材汇总形成《伊春职业学院教材选用汇总表》(附件2),学校教材选用与建设指导委员会依据国家、省、学校教材选用总则与原则,对二级学院(部)教材管理过程资料、选用教材的意识形态、插图等主要信息进行定期审核。
第十五条 选用结果校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第五章 教师编写教材管理
第十六条 审核要求。教材编写实行分级分类审核,坚持凡编必审。 教务处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学校教师教材编写立项申报工作,担任主编的教师填写《教师编写教材备案审批表》(附件3)和《伊春职业学院教师编写教材备案汇总表》(附件4),以二级学院(部)为单位提交至校教材选用与建设指导委员会审核备案。申报时间依据上级部门要求动态调整。
第十七条 编写要求。教材编写应符合《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及《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关键要素改革的意见》(教职成〔2026〕1号)所规定的各项要求,紧密对接产业发展需求,将课程思政有机融入,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和就业创业。编写过程中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征求各方面意见。
第十八条 人员要求。教材编写人员应经二级学院(部)党组织审核同意,填写《伊春职业学院教师编写教材政治资格审查表》(附件5)。编写团队结构合理,建立企业技术专家、学校专业带头人、行业权威专家“三主编”教材协同开发机制。
第十九条 出版发行。应选择具有国家出版主管部门批准的教材出版资质,纳入资质清单管理的出版社。印刷前主编(或教材编写所属部门)须提交与出版社签订的教材出版与发行正式合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第二十条 使用程序。推荐使用本校教师编写或与外校教师合作编写出版的教材,按照教材选用原则与程序,审核通过后推荐使用。未按规定程序取得审核认定意见的教材不得选用。
第六章 日常监管与抽查
第二十一条 建立定期检查、随机抽查、课堂巡查机制,覆盖所有课程教材。
第二十二条 教材使用全程建档,审核表、公示记录、会议纪要、意见备案留存不少于4学年。
第二十三条 未经审核,教材内容及插图意识形态问题审核不严,使用非法渠道教材,一经发现,立即停用、全面清退、溯源整改、及时上报。
第七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一)擅自替换、混用国家统编教材;
(二)选用未经审核的问题教材、非法渠道教材;
(三)自编教材未经审核自用、违规编写;
(四)审核失职、把关不严、隐瞒问题;
(五)违反公示、回避、保密制度;
(六)其他造成意识形态风险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问责方式:约谈、通报、暂停选课、调离岗位、纪律处分;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的相关规章制度,与本办法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与修订。
附件:1.伊春职业学院教材选用审批表
2.伊春职业学院教材选用汇总表
3.伊春职业学院教师编写教材备案审批表
4.伊春职业学院教材编写人员政治资格审查表
5.伊春职业学院教师编写教材备案汇总表
附件1
伊春职业学院教材选用审批表
选用 教材 信息 |
教材名称(含版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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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号(ISB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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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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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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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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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专业/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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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高职高专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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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类型 |
□文本教材 □电子教材 □自编教材 |
教材语言 |
□中文 □境外原版 □境外影印 □境外翻译 |
教材级别 |
□ “马工程”重点教材 □国家级规划教材 □省部级规划教材 □获奖教材 获奖情况 □其他 □无 |
选用 依据 |
课程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二级教材选用与建设委员会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校教材选用与建设委员会意见 |
年 月 日 |